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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冈市总工会专题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
时间:2024年11月27日信息来源:武冈市总工会

       11月26日,武冈市总工会举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9次集体学习,专题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要求进一步完善改革举措,对深化改革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切实抓好各项改革举措的落地见效。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唐余浩主持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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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结合分管工作实际,畅谈了学习贯彻《意见》的心得、体会。会议认为,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重要论述的重大举措,是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作出的重大部署。《意见》明确提出9个方面、27条重要举措,为进一步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指明了方向。

 

       会议强调,要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重要指示精神,以《意见》印发为契机,切实抓好各项改革举措的落地见效。一要保障产业工人主人翁地位,进一步推动提高优秀产业工人在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群团组织代表大会代表中的比例,引导产业工人依法行使民主权利。进一步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加强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与厂务公开、职工董事监事制度的衔接,健全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推进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建立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地方政府和同级工会联席会议制度。二要完善产业工人技能形成体系,深化产业工人职业技能培训,推动构建以企业为主体、职业学校为基础,政府推动、社会支持、工会参与的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发挥各级工会、行业协会、社会培训机构在提升产业工人技术技能素质中的作用,向产业工人提供普惠性、均等化、贯穿学习和职业生涯全过程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三要畅通产业工人成长成才通道,引导企业建立健全产业工人职业生涯指导规划,推进学历教育学习成果、非学历教育学习成果、职业技能等级学分转换互认,推动健全产业工人专业技术岗位、经营管理岗位、技能岗位横向互相贯通的长效机制。四要切实维护产业工人劳动经济权益,完善“工会+法院+检察院+人社+司法”劳动争议多元化解机制,落实工会劳动法律监督“一函两书”制度,发挥法治在化解劳动关系矛盾中的作用。完善“普惠性+特殊性”工会维权服务工作体系,建好用好“职工之家”APP,加强工会驿站等服务阵地建设,继续做实送温暖、送清凉、金秋助学、职工医疗互助、职工疗休养等工作,强化产业工人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不断增强产业工人的成就感获得感幸福感。五要组织动员产业工人建功立业,广泛深入持久开展劳动和技能竞赛,推动竞赛同劳模评选、职称评定、技术等级认定、工资收入等相结合,不断提高竞赛的影响力、引领力。聚焦新质生产力、实体经济与数字经济及其融合、生产性服务业等,组织产业工人踊跃参加面向生产全过程的群众性创新创造活动,助力企业增强核心竞争力。持续开展“劳模工匠助企行”专项行动,最大限度把劳模工匠的技能优势转化为企业创新创造的发展优势。


(作者:张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