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监督
时刻绷紧“监督责任”这根弦
时间:2016年03月31日信息来源:不详

 

日前,湖南省纪委通报了9起落实监督责任不力,受到责任追究案例,有的是多名班子成员违法违纪监督不力受到责任追究,有的是违反财经纪律,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等问题,并且有的纪检书记(组长)参与其中受到责任追究,执纪者被追责确实令人警醒。
缺乏政治意识。十八大后中央掀起了反腐风暴,多名“老虎”、“苍蝇”落马,形成了反腐高压态势,起到了一定的震慑作用,要求有违法违纪者收敛和收手,必须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指示精神上来,切不可去触碰纪律,规矩的红线。如果缺乏这种政治意识,依旧我行我素,视中央的禁令为儿戏,就只能遭受党纪国法的制裁。
缺乏责任意识。从事纪检工作的干部对纪检的监督责任不可不知,但明明知道还不去履职,原因众多:有的是不敢担当,怕得罪人,当老好人,不敢坚持原则,对违法违纪者不敢大胆抵制和向上级纪委汇报;有的是利益作怪,违规发放的津补贴、奖金自己有一份,如果不同意发放,单位的领导及职工会对自己有意见,引起众怒有的顾忌自己的政治前途,在没有实行纪检干部垂直管理的单位,纪检干部的人事和组织、财物等没有和单位完全脱钩的情况下,纪检干部的提拔重用,评先评优和单位存在密切的关系,所以不敢大胆地开展工作,生怕得罪人。
缺乏敬畏意识。对党纪国法缺乏敬畏意识,认为只要自己不去贪污受贿,责任只有那么大。即使违反“八项规定”,存在的“四风问题”不一定能查到,存在侥幸心理,“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的潜意识在作怪。还有极少数人存在不收敛、不收手,等到查处后痛哭流涕忏悔,但为时已晚,世上没有后悔药。
打铁还需自身硬,党和人民赋予纪检干部执纪执政问责的神圣职责,纪检干部就必须要不辱使命,严守纪律和规矩的第一道关口,筑纪反腐倡廉天然屏障,自己要做好表率,尽职尽责,把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作用落到实处,绝不能充耳不闻、视而不见、事不关已、高高挂起。要敢于担当,不和稀泥,该出手时就出手,做一名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干部。
(作者:未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