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教育
如此错上加错,法纪岂能容情
时间:2016年04月13日信息来源:不详

    2009年6月,江西省修水县上衫乡分给该县书堂村55个民政低保指标,村主任樊宝富、村委委员平付成分别用家属的名义截留了1个。自2009年7月至2012年6月,他们将违规领取的低保金12960元存入村财务,用作村委会的日常开支。2012年11月,群众举报了这一问题,县纪委将违规领取的资金予以收缴,并开具罚没收据。同时,乡纪委给予两人党内警告处分。
    “令人想不到的是,受到党纪处分并没有让两人清醒。2013年1月15日,两人将县纪委的罚没收据在村财务做账报销,各分得现金6480元。”
2015年10月22日,上衫乡党委研究决定,给予樊宝富、平付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将违纪所得12960元上缴财政。修水县纪委在全县通报此案,并联合民政、审计等部门,对各乡镇、街道、村组低保金发放情况进行了一次大清查。(4月5日《中国纪检监察报》)
    樊宝富、平付成两人因违纪被纪委收缴违纪资金,受到了党内警告处分,但他们不仅不思悔改,吸取教训,改正错误,反而变本加厉,一错再错,最终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受到了更严厉的处分。
    一个人在工作中难免犯这样或那样的错误,但必须要从错误中吸取经验教训。如不思悔改,那就是错上加错。初犯和屡犯性质完全不同,在金钱面前,切不可动歪脑筋,因为古人尚有“不义之财不可取”的训言,现在有党纪条规约束,为了利益而不惜以身试纪,只能遭受处罚。
    在党纪国法面前切不可存在侥幸心理。有些人,以为只有天知、地知、你知、我知,做得天衣无缝,企图混水摸鱼。有些事情“不是不报,时候未到”。自以为软着陆的“大老虎”、“小苍蝇”,被查处者不计其数。只要是干了违法违纪的事,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自然难以逃脱党纪国法制裁的命运。
    掌握了公权力的党员领导干部必须要做政治上的明白人,纪律和规矩上的清醒人,工作上的勤奋人,时刻不忘自己是人民的公仆,必须为党和人民用好权,绝不能把他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只有这样才能独善其身,全身而退,安享晚年。

(作者:未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