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管理
湖南益阳科级干部选拔任用预先审查
时间:2013年12月02日信息来源:不详

    日前,湖南省益阳市制定下发了《益阳市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预先审查办法(试行)》,对拟提拔科级干部任职资格条件和选拔任用过程进行事前审核把关,杜绝干部信息造假、违规破格提拔等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办法要求,区县(市)和市直单位党委(党组)在选拔任用科级干部时,在党委(党组)研究决定前,对拟提拔干部的有关信息进行审查,审查合格才能提交党委(党组)会议研究。预先审查制度具备三项功能:个人信息审核功能,对拟提拔干部的“三龄两历”、编制、奖惩情况、主要社会关系等信息进行核对确认,确保干部个人信息真实准确;选拔过程记实功能,对民主推荐和测评情况、考察对象确定情况、考察情况、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情况、干部选拔任用有关事项报告情况等过程信息进行如实记录,确保选任过程规范可查;督促报告功能,对拟提拔干部任职资格条件、受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情况、是否为领导干部近亲属或身边工作人员、拟任职位编制职数等信息进行全面审核,对是否需要向上级组织部门报告(征求意见)及批复意见进行记录,确保干部选拔任用有关事项报告制度落到实处。
  整个审查流程由考察组、拟提拔干部本人、干部任免机构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四层审核,并分别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预先审查表》上签字,对审查结果负责。市委组织部结合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专项检查,对信息记录不全或失实的、审查意见不妥的、干扰预先审查的,将采取诫勉谈话、通报批评、调离岗位、降职或免职等措施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作者:未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