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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肃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纪律的通知
时间:2014年01月27日信息来源:不详

各县市区纪委(监察局)、县市区委组织部、县市区民政局:
    2014年上半年,全市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村‘两委’”)将全面开展换届选举工作。为严肃换届纪律,确保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健康有序、风清气正、圆满成功,根据上级指示精神和我市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遵守村“两委”换届“十个严禁”的纪律要求
    各地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把严肃换届纪律作为保障村“两委”换届选举顺利进行的重要工作来抓。广大党员、干部、村民要切实做到依法依章参选、公平竞争和有序竞选,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在村“两委”换届工作中,各级组织和个人要严格遵守“十个严禁”的纪律要求。1、严禁以威胁、恐吓、欺骗等手段,妨碍党员或选民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2、严禁做违背法律、法规、政策的竞职承诺或通过吃请、赠送现金、有价证券和各种礼品等形式搞拉票贿选活动;3、严禁组织策划或参与操纵选举、煽动群众上访闹事、跟踪监视、虚假委托、张贴大字报、分发传单等不正当活动;4、严禁利用宗族、宗派、宗教和黑恶势力干扰破坏换届选举工作;5、严禁以砸抢票箱、毁损选票、伪造选票、虚报票数、篡改选举结果、制造混乱、冲击选举会场等手段破坏和妨碍选举正常进行;6、严禁诬告陷害、诽谤中伤他人,或制造谣言和传播小道消息扰乱换届工作;7、严禁机关干部、党员干扰妨碍换届选举工作正常开展;8、严禁在换届前随意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或违反程序突击发展党员;9、严禁村干部借换届之机突击花钱、私分公物公款、滥发补贴奖金、擅自处置集体财产,换届时擅离职守、中断工作,换届后不交事务、不交印章、不交账本、不交档案等行为;10、严禁对检举、举证、控告换届选举中违纪违法行为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和阻挠对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调查处理。
    二、认真落实村“两委”换届纪律的工作措施
    各地要通过多条途径、多种方法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增强民主法制意识,正确对待换届选举,依法有序参与竞争。一是加强换届纪律宣传。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民政局积极协调市级新闻媒体和省驻邵新闻媒体进行宣传,充分利用内部刊物,党建网站等渠道广泛宣传“十个严禁”的纪律要求,各县市区要主动协调当地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有针对性地进行宣传。各乡镇、村要利用会议、标语、公开栏和广播等方式广泛进行村“两委”换届纪律宣传。二是发放换届纪律“明白卡”。将“十个严禁”的要求及举报渠道、联系方式制成卡片,发至每个干部、每个党员和每个村民。三是召开换届纪律专题组织生活会。各村党组织在提名侯选人前,以严肃换届纪律,争做遵纪守法模范为主题,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全体党员参加,乡镇党委派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四是进行一次警示教育。以乡镇为单位采取播放警示教育片、发放警示教育资料等形式,教育引导村“两委”候选人规范自身竞选行为。五是开展一次集体谈话。各乡镇主要负责人要和村“两委”侯选人进行一次集体谈话,就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提出具体要求,教育引导其合法有序参与竞争。六是派员驻村指导。各县市区要向乡镇派驻村级换届工作指导员,各乡镇要向每个村派驻换届工作指导员,特别是对那些村情复杂、问题突出,可能出现拉票贿选或各种势力影响干扰换届选举工作的重点村、复杂村,要提前介入,派出得力干部组成阵容强大的工作组驻村指导,并作出有针对性的预案,有效应对各种事态,及时消除矛盾隐患。在驻村前要对换届工作指导员及相关人员要进行换届工作纪律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培训。七是组织公开承诺。要组织村“两委”换届工作人员、村“两委”参选竞争人员和村全体党员开展依法参加选举,严守换届纪律的公开承诺,驻村指导员要就履行职责、依法操作、不干扰选举作出承诺,接受监督。八是推行换届选举“全程签字”制度。村“两委”换届选举的各个环节,候选人都要对遵守换届选举各个环节的纪律要求签字,以确保换届选举法规、纪律、步骤严格执行。
    三、严防严查村“两委”换届中的违纪违法行为
    各地要切实加大对违反“十个严禁”纪律规定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处置打击力度,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要坚持露头就打,果断从严处理,使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一是要明确查处标准和程序。要以县市区为单位,具体明确村“两委”换届违法违纪行为的界定标准,以及对违法违纪行为进行认定、查处的具体程序。二是要组建工作队伍。各地要积极发挥纪检监察、督查、信访、公安和司法等有关部门的作用,抽调作风正派、办案经验丰富的人员,组建专门的举报调查小组,随时开展调查工作。三是要畅通监督渠道。健全信访、电话和网络“三位一体”的举报平台,及时受理和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设立选举监督委员会,邀请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担任监督员,对村“两委”换届选举各个环节进行有效的监督;运用手机信息系统,发挥基层党员干部对换届风气的监督作用;积极探索舆论监督途径,依靠社会力量加强监督。四是要建立分级办理制度。驻村指导员要注意发现和解决苗头性问题,解决不了的,要按照管理权限及时逐级向上反映,重大案件随时上报,重点查办。五是要建立查核专办制度。严格查核责任,落实受理举报的负责人和具体工作人员,举报查核情况报告由具体承办人和负责人署名,对查核结果负责;对违反“十个严禁”行为的举报,凡线索清楚、内容具体的举报,要限时办结,对以不正当竞争手段参选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参选资格,已经当选的,宣布当选无效。六是要做好反馈和解释工作。对发生举报的村,各乡镇要做实做细思想工作,把矛盾和问题化解在一线;对署名真实的举报,在调查期间要直接与举报人沟通,告知受理情况,调查结束后向举报人反馈;对匿名的举报,调查要以适当方式公开进行,调查结果要根据具体情况适时适当在村内公开反馈。七是要加强督促检查。各县市区要抽调纪检监察、督查、组织、民政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督查组,适时开展换届纪律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各乡镇、村做好严肃换届纪律工作,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八是要严格责任追究。对村“两委”换届选举中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压案不查、查处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当地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对因没有及时受理、查处而引发重复举报、越级举报的,调查不认真、不按期限办结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中共邵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邵阳市委组织部
邵阳市监察局 
邵阳市民政局
2013年12月17日
 

附件:村“两委”换届承诺书参考样式

(作者:未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