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通知
关于认真做好教育实践活动总结会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4年11月06日信息来源:不详

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市直机关各单位党委(党组)、市委各督导组:

根据教育实践活动的安排和邵阳市委活动办《关于认真做好教育实践活动总结等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教育实践活动总结会及民主评议工作的有关提示》的要求,现就做好各乡镇(街道)和市直单位教育实践活动总结会等工作通知如下:

一、关于报送总结报告

根据教育实践活动总体安排,各乡镇(街道)、市直机关各单位召开总结会议时间安排在市委总结大会之后,市委督导组参加所督导单位的总结会议。

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市直机关各单位党委(党组)要按照《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兰考县委和河南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情况汇报时重要讲话精神的通知》(群组发〔201421号)、《印发徐守盛同志在听取衡阳市委、衡东县委教育实践活动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的通知》(湘群组发〔201479)要求,充分听取基层群众意见,上下结合搞好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工作。党委(党组、党工委)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主持、加强指导,领导班子要认真分析、集体研究,全面总结本地本单位教育实践活动取得的突出成效、有效做法、成功经验等。总结工作要注重理性思考,提炼好成功经验,着眼于提高思想认识来总结经验,深入思考如何从思想源头上解决作风问题,解决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问题;着眼于解决实际问题来总结经验,做到务实管用、有针对性,为深化作风建设、解决新情况新问题提供借鉴和指导;着眼于更好联系和服务群众来总结经验,把群众满意作为评价活动成效的根本标准,不能用自我感觉代替群众评价。市委督导组要加强对总结工作的指导,认真审阅所督导单位的总结报告。

各单位要结合总结工作,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回头看”,深入查找工作中的差距和不足,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务必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要对整改任务进行全面梳理,明确了整改期限的要坚决如期完成,需要较长时间解决的问题要持续抓住不放,不达目的不罢休;要以做好活动总结工作、抓好成果转化为契机,把这次活动的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及时巩固起来、长期坚持下去,深化和拓展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推动作风建设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

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市直机关各单位党委(党组)要在1110日前将总结报告上报市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

二、关于召开总结会议

1、参会人员

各乡镇(街道)、市直机关各单位教育实践活动总结会的参会范围参照动员会的参会范围掌握,具体由市委督导组与各单位商定。乡镇(街道)总结会由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主持并作总结讲话,市直机关各单位总结会由单位党委(党组)书记主持并作总结讲话,市委督导组全体成员参加,市委督导组组长讲话,重点是对各单位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情况及成效进行评价,对深化和拓展活动成果,推动作风建设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提出意见建议。

2、民主评议的对象范围

在各单位教育实践活动总结会上,需对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情况重点是解决问题、改进作风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各单位总结会上民主评议的对象为本单位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中的党员领导干部。教育实践活动期间属民主评议对象范围的党员领导干部工作单位发生变动的,需在现任职单位和原任职单位接受民主评议。市直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兼任下属单位一把手的,还需在兼任的单位接受民主评议,评议结果由市委各督导组汇总后一并上报市委活动办。

3、有关材料准备

教育实践活动总结会召开前,市委督导组要审阅所督导的各乡镇(街道)、市直机关单位的总结报告和书记的总结讲话,提出意见建议。各乡镇(街道)教育实践活动总结报告经市委督导组组长、联点市委领导审阅后,以党()委名义上报市委(具体报送到市委活动办);市直机关各单位教育实践活动总结报告经市委督导组组长审阅(有联点市领导的单位还需报联点市领导审阅)后,以单位党委(党组)名义上报市委(具体报送到市委活动办)。拟在教育实践活动总结会上接受民主评议的党员领导干部名单经市委督导组审阅。各乡镇(街道)、市直机关各单位根据市委活动办提供的样表印制民主评议表,民主评议表由市委督导组负责回收汇总。

村(社区)、市直机关下属单位教育实践活动的总结会参照上述要求进行。

 

附:有关样表

 

 

                      中共武冈市委党的群众路线

                      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10月31

 

 

(作者:未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