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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务必落实组织生活制度——二十九谈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时间:2014年09月18日信息来源:不详

坚持党内组织生活制度,是党的先进和纯洁性重要保障,是增强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的内在需要。在整改落实、建章立制中,必须从完善和规范组织生活制度做起。

目前,一些党员不明白何为组织生活会,因为有的党组织常年不开展组织生活,有的即便开展了,也是图形式、走过场。党内生活虚无化、庸俗化、随意化、平淡化,一些党员长期游离于组织之外,学习上松懈、思想上动摇、作风上懒散、行为上失范,甚至贪腐堕落。说到底,这是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力。
  再严的纪律、再好的制度,全在落实。组织生活制度被“架空”、“落空”,根本在思想认识上滑坡,错误地认为抓党建、过组织生活是软任务,抓好工作、推动发展才是硬指标。由此,行政工作取代了党支部独立活动,尤其机关党支部,活动时间没保证,少有坚持“三会一课”。党员领导干部应高度认识党内生活制度的重要性、严肃性、紧迫性,增强过好“双重”组织生活的思想自觉和行为自觉,绝不能停留在口头上、墙面上、文字上,务必严格程序、严肃纪律,在制度执行和落实上不打折、不变通,不找任何借口不组织、不参加。

组织生活制度的落实,责任在支部书记。有强烈的责任意识,才有积极的工作状态。支部书记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始终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善于发现和大胆纠正不严格、不规范等问题,用自身的表率作用,促使支部委员增强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不当落实制度的“局外人”。对于履职不尽责、落实不尽力的,要严肃严厉问责,绝不迁就,绝不搞无原则的“一团和气”、无底线的“纪律涣散”。
    没有监督,就没有落实。监督引导有力,组织生活才能有序有效。一要强化组织监督。上级党组织要定期不定期地调阅组织生活制度执行情况,对于不符合要求、弄虚作假、长期不开展组织生活等行为,要严肃处理、严厉惩戒。二要强化互相监督。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党内没有特殊党员。对一些不正之风、不良行为要及时提醒、相互告诫,使每个党员不游离于组织之外。三要强化群众监督。要坚持走群众路线,经常听取群众对党员队伍、支部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把检验落实制度成效的“尺子”交给群众,让群众监督评判。
  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也是我们党执政的基础。我们的党之所以有战斗力,关键在于组织的力量。我们务必看到,多少难题和不稳定因素,都出于基层;务必明白,“基础不牢,地动山摇”。落实组织生活制度,绝不是可有可无的小事,要注重形式运用,注重解决问题,注重常态长效,让每个党员心中有组织,时时牢记自己是党员。这是夯实基础的起码要求,也是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目的。

 

 

(作者:未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