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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段时间,八达岭野生动物园老虎伤人事件,引发了人们对规则的热议,最终归结为当事人因践踏规则而付出血的代价。
什么是规则?规则,家庭叫做“家规”,单位叫做“制度”,社会叫做“法律”。它是约束人们行为、以保证社会生活有序进行的准则、标准、规定,所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一个良性的社会,一定是遵守规则的社会,不管开车还是走路,不管为官还是为民,不管富豪还是乞丐,都应遵守规则,规则面前人人平等!规则平等地保护每个人,遵守者,它是保护伞,破坏者,它就是“老虎”。
破坏规则是缺失规则意识——发自内心的、以规则为自己行动准绳的意识。小到闯红灯、不排队、乱丢垃圾,大到坑蒙拐骗、假冒伪劣、行贿受贿。对这些违规违法行为,有的人似乎习以为常、司空见惯,甚至还归纳为 “潜规则”。而能按“潜规则”办事,竟视为一种“机智”或“能力”,以致崇尚“规则是死的,人是活的”,习惯找关系“通融”,用金钱“摆平”,借权力“放行”。而执掌规则的人,能网开一面、下不为例、特事特办、法外施恩,便视为“会处事”、“会做人”。而真正讲原则、守规矩的人,却被讥笑为死板、迂腐,没有开拓精神。既如此,规则可灵活掌握,法律富有弹性,秩序可随意调整,整个社会就会发展无序,陷入混乱。
规则意识之重要,老虎伤人事件作了极好的诠释。但舞弊案、贿选案仍然屡刹不止,可见有规则不遵守,其后果比无规则更可怕。这就要人人了解和掌握规则知识,养成遵守规则的愿望和习惯,进而遵守规则成为内在需要,循序渐进地培养规则意识,又要有严守规则的人严格执行不走样,监督和强化规则意识。
有高度规则意识的社会是文明的,规则意识不够的社会则是不够文明的,完全没有规则意识的社会则是野蛮的。规则意识是最起码的要求,人人都应成为一种刻到骨子里的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