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教育
江西省开展拒收“红包”警示教育活动
时间:2014年11月27日信息来源:不详
     11月12日,江西省纪委发出通知,决定运用两起典型案件,在全省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中开展拒收“红包”警示教育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吸取他人教训,克服侥幸心理,常怀戒惧之心,自觉抵御“红包”歪风,自觉养成廉洁从政清风。
 
  通知指出,近期,省纪委先后通报了省农业厅原党委委员、省畜牧兽医局原局长黄峰岩,省畜牧兽医局原副局长张敬义、邱水平收受吉安市农业局原党委委员、市畜牧兽医局原局长周永生“红包”,以及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原副主任詹斌收受请托人“红包”等两起违规收送“红包”问题。根据“违规收送‘红包’一律先免职再处理”的纪律规定,相关人员被免职并受到了党纪处分。这两起典型案件反映出一个问题,“红包”问题在我省还没有完全治住,有的厅、处级干部党纪观念淡薄,视组织告诫为儿戏,依然我行我素,为此还在付出违纪代价。对这些问题的查处,既表明了省委省政府、省纪委认真落实从严治党、从严治政、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坚决治理“红包”歪风、严防作风问题反弹的坚强决心,又体现了党组织对广大党员干部“严管厚爱”的良苦用心。
 
  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迅速将这两起典型案件的通报传达到每一位党员干部、职工,做到全覆盖、人人知晓;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十八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开展学习讨论,深刻领会有关要求,特别是领导干部和重要部门、关键岗位工作人员要把自己摆进来,管好自己、爱护干部、带好队伍。要抓住元旦、春节等“红包”问题易发多发的时节和党员干部婚丧嫁娶、晋级晋职、生日喜庆等时机,有针对性地开展提醒预防教育;加强对权力监督制约和岗位风险廉能管理,特别是紧盯人、财、物管理热点岗位、执纪执法部门、窗口服务单位,以及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岗位工作人员,提出具体管用的有效措施,抓好落实;强化“收支两条线”管理,税务、财政、审计部门要加强对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重大节假日前后的大额发票使用、财务开支和现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防范以各种名目套取现金送“红包”的行为,坚决清理“小金库”,切断“红包”问题产生的源头。
 
  通知强调,“红包”问题作为专项治理有时限,全省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养成拒收“红包”习惯需要常态化。各级党委、纪委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认真开展警示教育活动,针对本单位特点搞好教育。省纪委重申,坚定不移落实省委关于建设风清气正政治生态要求,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违规收送“红包”行为,坚决执行“一律先免职再处理”的规定,实行“零容忍”;对反复出现“红包”问题、而又不主动查处的地方和单位,将严肃追究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
(作者:未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