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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不仅仅是国家的事情,更是我们每个人身边看得见、摸得着的事情,生活中许多细小举动,都与法治息息相关,无不在细微处。
法治就要依法依规办事。法规之所以能够得到遵守,是因为它平等适用地约束到了每个公民。该排队时见空子就挤,办事拉关系、找熟人、打招呼,做生意缺斤短两、以劣充好等等,都是我们观察法治社会里日常生活的一面面镜子,照出的正是社会规则运行中一个个不和谐的影像。再说,签订合同时,究竟该写“定金”还是“订金”?逛街时,是否自觉遵守了公共秩序?商场购物时,对商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了解多少?购物后有否妥善保存发票?……这些看似微不足道的小事情,却因为当时的“一不留神”留下隐患,令人苦不堪言。规则一旦偏离正常轨迹,再完美的体系和制度设计,就会沦为一纸空文。
法治就要增强法律意识。法律和规则是社会运行的底线,是社会有序运转、人与人和谐共处的基本要求。一些人却认为,规则是死的,人是活的。所以,把按“潜规则”办事,当作一种“机智”或“能力”。甚至犯了事,不是规范检点自己的行为,而是关系和金钱高于法律,习惯找关系“通融”,用金钱“摆平”,借权力“放行”。这些绕行法律、亵渎法律的行为和思维方式,释放出及其有害的信号,误导于人,贻害社会。法治意识不强和执法力度不够,这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都直接败坏了社会风气,破坏了社会生活的正常运行。
法治就要从点滴小事做起。先得全民学法、全民懂法,全民用法,全民敬法,全民畏法。法律意识提高了,进而靠法、守法、护法。再是自觉地从模范遵守交通规则、养成低碳节能好习惯、爱护公共环境、注重邻里和谐等身边点滴小事做起,并与遵守日常行为规范、社会公德等有机结合起来,通过相互间的传播与影响,将法治意识贯穿于为人处事等行为始终。然后能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维护尊重自己和他人的权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程,社会的发展稳定,以及公平正义,才会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