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错不等于纪律“松绑”
时间:2018年06月22日信息来源:不详
近期,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要求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个区分开来”的重要精神,“宽容干部在工作中特别是改革创新中的失误错误,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对干部的失误错误进行综合分析,对该容的大胆容错,不该容的坚决不容”,容错不等于纪律“松绑”。
坚守“底线”不动摇,让干部打不起“擦边球”。当前,有干部认为容错就是容许一切错误发生,而“松绑”就是要对一切错事放行。究其实,容错是有前提和底线的,不在许可范围内的错误,在纪律法律框架内的容错,不是什么错都能容。站在国家层面看,宽容不是纵容,保护也不是庇护,坚持在依纪依法的前提下容错,划定可容的“边线”“弧线”和坚决不容的“红线”“底线”,合理界定容与不容的“坐标点”“路线图”,既不能不问青红皂白开口闭口“一棍子打死”,又要防止把出错容错当成 “一个大箩筐”,把明令禁止的我行我素、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一股脑儿往里装,分不清东西南北中。要防止混淆问题性质,厘清责任方、损失方、参与方等方面关系,别拿容错当“挡箭牌”和“保护伞”,不能变相为组织纪律“结案”和“松绑”。对胡干蛮干、打着干事旗号违规违纪的,要坚守“底线”不动摇,要认真给以甄别,按照制度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决不能“一干容百丑”,杜绝党和人民“养虎为患式”败类出现,确保干部不敢打、不能打、不会打“擦边球”。
紧扣事实不改变,让外人做不好“保护伞”。 事件评估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三个区分开来”加以落实,不要成为瞒上欺下的“制度缺”,也不要作为推脱责任的“试金石”,更不要沦为以身试法的“排头兵”,要采取现场取证、专家论证、群众听证的形式,因地制宜建立健全容错机制,妥善把握事业为上、实事求是、依纪依法、容纠并举“四个原则”,结合动机态度、客观条件、程序方法、性质程度、后果影响、挽回损失等“六个要件”,让上级领导、单位同事、亲朋好友等外人做不好“保护伞”。对待错误,既要综合分析评价,又要严格把握因公与私利、无心与有心、轻微与严重等辩证关系,还要精准认定能力有限与不可抗力、履行程序与破坏规则、遵纪守法与违法乱纪等事实依据。对想方设法找外人出面说情的,除了要对涉事本人在问责追责上“罪加一等”外,性质严重还要深入挖掘相关线索。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主观故意、处事武断、一意孤行、不计后果的,抑或外人主动出面说情甚至于干预的,一概以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要紧扣事实不改变,掌握好第一手真实资料,合理认定整个事件来龙去脉,实现问题查办全程公开、公平、公正,确保外人不敢保、不能保、不会保,呈现合理认定事件新格局,为下一步纠错挽回损失打下基础。
落实好容错机制,让责任出不了“替罪羊”。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保护作风正派、锐意进取的干部”。用文学家话说,“最好的好人,都是犯过错误的过来人”。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没有人永远都是一帆风顺,也没有人一生下来就是失败,说到底人生是一个成败交替的过程。当务之急要落实好容错机制,明确划分责任人员、责任性质,责任范围、责任原因、责任轻重,严肃查处冒名顶替和诬告陷害行为,及时为收到不实反映的干部澄清正名、消除顾虑,积极引导干部争当改革的促进派、实干家,专心致志为党和人民干事创业、建功立业,确保出问题出不了“替罪羊”。要对标容错机制具体要求抓好落实。对问题借故回避、对责任找人顶替的,要作为“四风”突出问题重点整改对象。试想,如果干部在改革中不容许犯下任何错误,干事创业积极性肯定会大打折扣,当务之急要坚决纠正“不求有功但求无过”、“怕出事才不干事”、“没干事不错事”的错误思想和不当言论,为营造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社会风气撸起袖子加油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