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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个围绕”推动干部能上能下常态长效化
时间:2022年11月04日信息来源:不详


中共武冈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杨建平

 

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既是为官从政的基本要求,也是选人用人的鲜明导向,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树立选人用人正确导向,激励干部敢于担当、积极作为。此次新修订的《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鲜明亮出了干部优与劣的标尺、上与下的准绳,为我们树立选人用人正确导向,推动干部能上能下常态长效化提供了实操依据。组织部门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职能部门,要主动担责在肩,推动精神落地见效


    围绕强基础推动干部能上能下入脑入心。坚持宣教先行,致力形成广泛共识。一要狠抓学习教育。立足组织部门职能,坚持将政策学习做到“三纳入”,即纳入中心组学习、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纳入主题党日活动,促进各级党组织及广大党员干部对《规定》的深刻理解,确保相关职能部门对能上能下的具体情形和工作程序的熟练掌握。二要吃透政策内涵。推进干部能上能下,不是为下而下,落脚点还是在激励干部的忠诚履职、担当尽责上。要结合《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精神,同步推进《规定》落地执行,严管厚爱基本原则,推动广大干部主动“照镜子”,增强“上”的责任感,形成“下”的危机感。三要发出宣传强音。发挥党媒官媒作用,宣传引导正确对待“上”“下”问题,破除“不犯错误不退位”的消极思想,树立“无功便是过,平庸就是错”的积极理念,营造“上是一种进步,下也是一种提高”的思想意识,为“下”来干部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围绕考什么,亮明干部能上能下考核标尺。科学设置考核指标,突出考核重点突出政治标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政治标准是选人用人的硬杠杠。这一条不过关,其他都不过关。”政治素质是衡量干部的“第一标准”,选任干部的“首要关口”,要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为可量化的指标,让干部政治素质标准可界定,能评判突出实绩表现。坚持考人考事相结合,把实绩实效作为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标尺。针对不同单位班子、不同类型领导干部特点,开展分类考察防止考核泛化虚化,充分利用大会述职、民主测评、主要负责人评价、工作资料印证等方式全面考准考实领导干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表现。突出群众口碑。《规定》指出“要注重听取群众反映、了解群众口碑,特别是听取工作对象、服务对象等相关人员的意见。”考察要充分反映群众感受、群众评价。要着眼群众关注的突出问题,科学合理设计民意调查和民主评议内容、形式。


    围绕怎么识,绘出干部能上能下精准画像。干部识别必须坚持全时段、多维度、正反面去识别评价干部,画出干部精准画像。一是注重在“一时一贯”中去识别。坚持日常考核与年度考核、绩效考核、政治建设考察相结合,做到既看一时表现也看到一贯表现,随时掌握干部的“活情况”“新变化”。要把考核工作与组工干部充当各单位党建指导员、列席民主生活会、定期谈心谈话、开展调研走访、进行专项督查等日常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注重了解领导干部的一贯表现,防止年终考核“一锤定音”。二是注重在“一线一面”中去识别。将干部评价“镜头”聚焦到攻坚克难一线、乡村振兴一线、急难险重一线,聚焦到重大任务重大斗争去考察干部。当前,武冈组织部门就针对森林防灭火和疫情防控等重大工作专门出台了考察方案,识别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现实表现;要不断拓宽干部评价“测评面”,将干部评价延伸到“八小时”之外,从工作圈到生活圈到交友圈,多维度立体化考察干部。三是注重在“一正一反”中去识别。建立干部“正面+负面”全面纪实材料并进行动态管理,重点突出“负面清单”考核,对照15种不适宜担任现职的情形,把那些不主动担当作为,在其位不谋其政,能力素质不适应发展需要的干部识别出来。及时综合研判公务员季度考核、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绩效考核以及党建述职、驻村督查、人才工作、干部监督等信息,建立内部“考察信息库”;持续用好信访、监督举报等方面信息,健全组织部门与纪检监察、执纪执法、审计、信访等监督职能部门之间的沟通协商机制,收集整理表彰奖励、工作排名通报、组织处理、党纪政纪处分等情况,建立部门间“共享信息库”。


    围绕如何用,实现干部能上能下常态长效。政策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考核的生命力在于结果运用,考核结果运用得好,才能有效地立起能上能下的鲜明导向。一要强化考用结合。将考核结果与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问责追责等有机结合。适用《规定》总结的15种不适宜担任现职情形的,应当及时予以调整,保障“下”的渠道畅通。二要强化“主动下”。鼓励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主动退贤让位、主动调“下”来。一些干部事实上已经意识到了自身能力或情况并不能胜任当前工作,但是因害怕被认为是公心不够,不愿意向组织表明自己内心真正的想法,我们要通过采取一定措施保护他们“下”的积极性,让“下”由负面案例向正面典型转变。三要强化严管厚爱。注重做好“后半篇文章”,避免“一下了之”,定期与被调整干部谈心谈话,帮助甩掉思想包袱,重拾信心,开展针对性的培训和锻炼,着力提高被调整干部的担当精神和履职能力,增强“返场”意识;完善构建容错纠错机制,合理“容错”、科学“界错”、认真“纠错”、长效“防错”对于进步明显、表现突出的干部要及时启用,真正发挥制度优势。




(作者:杨建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