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把“妄议”当民主
时间:2015年12月21日信息来源:不详
目前学习新《条例》,不准“妄议中央大政方针”,已成为热议的焦点。但值得注意的是,切勿将“妄议”当作民主。新规定是依据党章以及所有党内法规和党内文件,禁止“公开发表反对党和国家大政方针的言论、破坏党的统一”所作的,这种新表述,一针见血,突出了当前实情。
何为“妄议中央”?新《条例》第四十六条已有准确定义,对“妄议”的途径、内容、目的都进行了解释。“妄议”表现在“当面不说、背后乱说”“会上不说、会后乱说”“台上不说、台下乱说”,混淆是非,扰乱视听。其关键在“妄”,讲“妄言”、说“妄语”、行“妄为”,公然与党唱反调。要害是“破坏党的集中统一”,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搞自行其是、阳奉阴违,“吃共产党的饭,砸共产党的锅”。改革开放进入深水区,民族复兴进入关键阶段,党和国家的格局越大,问题和矛盾就会越多,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是整个中国社会保持政治凝聚力的生命线。“妄议中央”,破坏了党的集中统一,妨碍了中央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严重违反了民主集中制原则。“妄议”之害必诛。
是否影响民主?党的大政方针,都是经过严格而周密的程序制定的,它本身就是党内民主的产物。集中全党智慧,体现全党意志,坚持开门立规、民主议纪、共同决策。如此大政方针必须坚决执行,确保中央政令统一,绝不能指手画脚、胡乱议论。反对“妄议”,针对的是“大政方针”,而非一切党和国家政策。党章对党内民主有明确规定,党内历来强调民主集中制,强调批评与自我批评。“妄议”是指利用信息传播工具、公开场合散布的“妄言妄语”,只要对党忠诚,光明磊落,有不同意见,按正常的渠道,可以大胆议论,畅所欲言。因而用不着质疑“堵塞言路”,影响“言论自由”,也用不着担忧不利于党和政府听取客观有益的批评,导致党外监督的无力。
党员干部无论在何时何种情况下,不得“妄议中央”是必须坚守的政治原则,是时刻需要坚守的“政治底线”。要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与定力,摆正位置、坚定立场,时刻以新的《条例》和《准则》为“界”,把规矩和纪律内化于心、外践于行,自觉做政治上的“明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