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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切莫成“言禁”
时间:2016年02月19日信息来源:不详

    去年底,全市开展城市管理综合整治,市政府刚发布双“十严禁”通告,紧接着大街小巷摆摊销售春节物资,各种车辆任意停放,几乎无路可走,动步心悸冒汗。市民无不感叹:“严禁”变成“言禁”了!

    禁令甫出,便遇春节,尽管情有可原,但若成“言禁”,不可不谨防。
 
    城管综合整治,年年都搞,禁令照出,专项治理也抓,就是监管难以坚持,成效不佳。诸如城区禁爆,一开始轰轰烈烈,严格监督持续几年,基本禁而即止,成效有目共睹。可禁了又解禁,日夜就不安宁了。“成也萧何,败也萧何”,再怎么下禁令,只停留在文件上、会议上、口头上,“严禁”就变成“言禁”,其作用犹如“稻草人”。这既让政府的公信力大打折扣,也让禁令的尊严遭受严峻的挑战。
从“纸上严禁”到“现实严禁”,距离很长。宣传教育、说服劝导固然重要,关键是谁来“严禁”。谁是明确的执法监督主体?如何协调不推诿,打好组合拳?如何保证执法的严肃性,而非随意性、选择性?时抓时松甚至失职怎么追责?遇到刁难、暴力抗法如何解决?等等。谁来监督执行的问题不解决好,执法人员和违规者相比,僧多粥少,执法监督不了,也不会持久,禁令就形同虚设。
 
    再是如何“严禁”。严禁之“严”,应是具体的。去顽疾须用猛药,仅靠常规的道德教育难以治本,对不文明行为没有威慑作用。在英国乘客车窗抛物,处车主100英镑罚款,若是被告上法院,则最高可罚2500英镑;在美国乱扔垃圾,严重者甚至要服刑。“严禁”的每一项,都要有处罚细则,执行才有依据,各种“违禁”行为才能惩处到位,付出应有代价。这样,用法规的强制性、严格的执法环境,推动道德水平提升。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用法律法规祛除公民陋习,规范不文明行为,是一个漫长而艰苦的过程,既要打好监督执法的持久战,更要发动广大群众,组织各种社会力量,都自觉遵守并严格监督禁令的执行,真正发挥了“严禁”的功用,文明城市的创建才有可能达到预期目标。
(作者:未知)